揮別昔日2012年,嶄新2013已來臨,華人傳統節慶"春節"即將來臨,春節寄託了中國人太多的感情,家家除舊佈新外,這時刻也是走親訪友最多的時候,許多人會選擇橄欖油作伴手禮,大方又實用!不過面對市面上五花八門的品牌,該如何挑選呢?前篇文章已教大家如何分辨橄欖油,待閱讀以下新聞後,會有更進一步的認識!
平價果渣油冒充橄欖油
(綜合報道)(星島日報報道)近年市民多了食用較健康的橄欖油,但消委會發現部分橄欖油實為較平價的「橄欖果渣油」,產品只在英文標示Pomace(果渣)字眼,中文仍籠統稱呼作「橄欖油」發售,令消費者容易混淆,有產品更沒標示中文名稱。消委會指,現有法例規管產品名稱不得有虛假成分,雖兩者營養價值相近,但橄欖油一般價錢較果渣油貴超過一倍,提醒市民應多加留意。
消委會檢驗市面十一款英文標示為橄欖果渣(Pomace)油產品,發現五款中文標示為「橄欖油」、「純橄欖油」或「精煉橄欖油」等,牌子分別為保得、First Choice、Gondola、歐莉及維康;其餘六款包裝上沒標示中文名稱,零售貨架卻寫上「橄欖油」等名稱。
價錢差距逾倍
「消費者只看貨架上標籤,便可能誤以為真的是橄欖油。」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梁光漢表示,據國際橄欖理事會標準,橄欖果渣油是用化學方法,榨取橄欖油後的果渣,經提煉再混合初榨橄欖油而成。據食物法典委員會定義,橄欖果渣油不能稱作橄欖油。
他又指,雖兩者可食用、脂肪酸比例分別不大,惟價錢差距逾一倍,橄欖油每一百毫升平均售十一元,但果渣油平均一百毫升只售五元,提醒消費者多加注意。又提醒消費者,普通橄欖油與果渣油,會用作煎炒炸食物,而初榨橄欖油不宜煮食,只適合配搭沙律。
今年首十個月,消委會接獲三宗橄欖油投拆個案,涉及容量不足、味道不佳及廣告誇大問題。消委會指,已將今次調查結果交由食物安全中心及海關跟進。海關稱已據《商品說明條例》跟進,如有足夠證據顯示產品與實際成分不符,因觸犯條例會採取執法。
另外,消委會亦發現,有橄欖油標示「清淡」或「Extra Light」,只是顏色味道較淡,並非表示低熱量或低脂,脂肪含量其實與其他橄欖油相約,或令消費者混淆。記者 余瑋報導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